社会建设 ›› 2016, Vol. 3 ›› Issue (04): 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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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思考

张民省;   

  1.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出版日期:2016-07-20 发布日期:2016-07-20
  • 作者简介:张民省;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市‘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研究”(12BRK010)的阶段性成果
  • Online:2016-07-20 Published:2016-07-20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剧,2013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了"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的任务。但是,"长期护理制度"的内涵是什么,保障对象、费用筹措、服务内容、保障方式有哪些,政府责任、社会组织的功能如何划分等问题,至今尚无定论。本文认为,中国的"老年长期护理"制度应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提供的护理保险和综合服务的制度,包含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社区老人互助养老登记、针对经济困难老人的救助等政策。其中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最为核心的内容。"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应作为社会保险的独立险种进行设置,覆盖对象是全部城乡居民,资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待遇支付主要提供老人生命余岁的不能自理情况下的护理服务,可以阶段性使用。而为了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得以顺利运行,必须加快护理机构培育、社区老人互助服务登记、经济困难老人救助等供给政策的制定和配套。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