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陆益龙;孟根达来;
2021, 8(01): 87-96.
关于牧业合作经济兴起机制的研究,大多强调国家政策与资本下乡的作用。然而,在蒙区牧民自发合作的案例中,却可以明显看到牧民的主体性作用。牧民在牧业生产经营所进行的自发性合作实践,其实是他们基于有效性原则做出的替代性选择,亦即有效的替代选择。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在传统游牧组织中,还是在人民公社里,以及在集体经济解体之后,实际上都存在不同形式的互助合作。在本世纪初畜牧业转型背景下,牧民自发性互助合作其实是为有效应对自然风险及外部环境的一种替代选择,即以合作互助替代个体化经营。这种生计方式的选择其实是特定情境下的实践与策略调整,而非普遍的制度替代。概言之,除了国家与资本的力量之外,牧民主体也在牧业合作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